黄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为教代会执行委员会(简称执委会)。由每届教代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执委会主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,行使教代会职权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负责教代会的有关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,负责各代表团的联系工作。
2.组织、主持会议及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其它重要问题。
3.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,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。
4.协商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其它重大问题。主要内容有:
(1)听取党政部门关于学校建设、改革与发展等有关校务公开的情况的报告,反映代表意见。
(2)根据组织部门的安排,在教代会内组织民主评议、推荐或者民主选举干部。
(3)讨论党政临时交予的时间要求较紧迫的有关职工福利问题等。
(4)对教代会原则通过的文件制度或议案的个别条文提出修改意见,协商处理教代会决议、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补充的事项。
(5)听取专门工作组的工作汇报,研究处理专门工作组的意见和建议。
(6)其他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重要问题以及教职工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。
5.组织、指导教代会各代表团的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