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总 则
第一条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,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,引导、规范教职工文体协会组织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教职工各类文体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是在校工会指导协调下,教职工自愿组建的非赢利性、群众性业余文体组织。
第三条协会以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增进教职工之间的相互交流,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为目的,以服务教职工为宗旨。
第四条协会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。
第五条校工会承担对协会的指导管理和协调职责。
第二章组织机构
第六条申请成立协会的条件
1、有规范的《章程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;
2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原则;
3、有一定的参与面和相对稳定的骨干队伍;
4、会员为在职教职工,会员人数不得少于10人;
5、 有开展活动的基本条件,经费来源明确,并有专人管理。
第七条协会《章程》的基本内容
1、协会的名称;
2、成立的性质宗旨;
3、活动内容和形式;
4、会员资格、权利和义务;
5、协会纪律;
6、经费来源及使用管理办法。
第八条协会注册及换届
1、协会注册。由协会筹备负责人向校工会提交《黄山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注册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同时提交该协会的章程、负责人简历、会员名单及其他相关材料,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。
2、协会换届。各协会原则上可设会长1人,副会长1人,理事若干,秘书1人。各协会原则上2年为一届,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可连选连任。协会负责人因换届、退休、调离学校等所做的调整,须报校工会备案。
第九条 协会会员条件:
1、本校在职教职工;
2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
3、承认协会章程,服从协会领导,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;
4、自愿报名参加,按期交纳协会会费。
第三章协会管理
第十条各协会以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”的管理方式开展活动。
1、各协会自行组织活动。
2、校工会安排的任务性活动,由校工会统一组织举办,各协会协助承办。
第十一条校工会对各协会实行年度考核。
1、各协会需在每年12月向校工会报送《黄山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年度情况汇报表》(见附件2),递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活动计划。
2、校工会开展协会年度总结评优活动,对协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后,择优表彰。对不合格的协会,限期整改。
3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应予以取消注册,宣布解散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严重触犯校纪校规,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,利用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;背离协会活动宗旨,造成恶劣影响的;长时间组织管理混乱的,不按本办法规定执行的;连续2年未开展正常活动的。
第十二条经费来源及管理
1、协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个人交纳的协会会费、学校工会划拨活动支持经费、协会自筹资金等。
协会会费: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收取会费及会费标准,并制定会费管理办法。
协会自筹资金: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筹措活动经费。
学校工会划拨活动支持经费:活动支持经费采取申报立项制。每个协会每年限报一项。凡拟开展活动的协会需在年初上交活动策划方案,工会组织文体部对协会所报方案进行审核,并根据活动内容、活动规模、活动预算及预期效果等,原则上给予2000-5000元经费支持。经费以实际产生的费用凭票报销,由经办人、证明人及协会负责人签字,按工会财务制度报销,不发放现金。
2、校工会安排的全校性活动或大型比赛,校工会给予专项经费补助。
3、协会经费由协会自主管理,专人负责,实行钱账分开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接受会员监督;定期向会员报告会费使用情况,会费管理要做到账目清楚,收支平衡。年终将经费使用情况报校工会备案。
第四章附则
第十三条教职工文体协会均依据此办法管理,凡未按本办法成立或登记备案的协会,校工会不予承认。
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由校工会负责解释。
附件:
1、《黄山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注册登记表》
2、《黄山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年度情况汇报表》
附件1、黄山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注册(换届)登记表.doc附件2、 黄山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年度情况汇报表.doc